1: | | 有限公司在经营生意上风险,一概不会牵连股东私人之物业与财产上。 |
2: | | 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,保障各股东﹝投资者﹞之权益,因此容易集合资金。 |
3: | | 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续性,可世代经营,而无限公司於东主去世后,公司即告结束,而无法传给子女继承。股东之私人债务,不会牵涉有限公司持有之物业及财产。 |
4: | | 以有限公司经营业务,能给与客户、银行家及供应商等一个良好的印象,令信心倍增,有助业务之发展。 |
5: | | 以有限公司买卖楼宇,可避免税务局调查个人买卖楼宇之款项来源。 |
6: | | 中国,臺湾及外国人仕,成立有限公司,藉以向人民入境署,申请本港居留权,获较优先考虑。 |
7: | | 无限公司名称,没有法例保障,因此出现很多完全相同名称之公司,因此生意往来容易被人假冒,讹骗,招至严重损失。 |